上個世紀六十年代末,逐漸從一場慘無人道的戰爭中走出來的Z國開始迎接滾滾硝煙散去后的新生,每個家庭都誕下了新的生命,這一代,是Z國從泥濘中努力爬出來的新一代。
這其中就包括了N省SX村的莊家。
“喲,一個六斤的胖小子!恭喜啊,莊家老三。”
看著接生婆從產屋里抱出來的小嬰兒上稱,周圍的善良樸實的村民紛紛對一個年輕的漢子表示祝賀。
“謝謝大家,我先去看看慧蘭的情況。”
莊家老三擦拭了一下滿頭的汗水,滿懷喜悅的看著自己的兒子在產婆手里嚎啕大哭,隨后又著急忙慌的推門走進了屋內。
“慧蘭,辛苦你了。”
“莊哥,咱們家,有后了。”
木床上,一個面色蒼白的女子虛弱的看著急吼吼沖進來的丈夫,露出一個幸福的微笑。
...
莊家老三,是整個莊家村最有文化的人,是整個村子里唯一走出去的農民,在遠離山溝溝的一個小鎮里管轄一個郵局。
那個時候,提起莊家老三,誰不羨慕?誰不尊敬?
因此在莊家老三因為村里的習俗而千里迢迢帶著夫人趕回莊家村生小孩的時候,村里人自發的給莊家老三修葺了一個三層的小木屋,算是村子里給莊家老三的賀禮。
不過莊家老三并沒有想住進去的想法。
他想當城里人,因為家里多了個小孩,他在鎮上被分配了一個小房子,雖然面積沒有山溝溝里村民送給他的小木屋大,但是住起來要舒服的多。
因此在村里接生了小孩之后,莊家老三只是簡單的擺了一桌滿月酒,然后就帶著全家離開了小山村,住進了鎮子里。
不過這和剛出生的嬰兒沒什么關系,他現在還沒有名字呢。
不過習俗還是得尊重,直到小娃子約莫半歲大的時候,莊家老三才給自己兒子取了個非常簡單的名字,叫做莊重。
簡單而不簡約,起碼比村里的那些根啊柱啊要好聽。
而且約莫兩歲半的時候,莊家老三非常驚喜的發現,自己的兒子,似乎比一般的小孩要早慧很多。
“慧蘭,我想,送咱家娃子去J城念書。”
莊家老三下定了決心,自己的兒子肯定以后比自己還有出息,小鎮的學校怎么配的上他!
宋慧蘭沒有意見,只是默默的支持丈夫的決定。
當然早慧,要是你從出生開始就因為做各種各樣古怪的夢,一歲就認得爸爸媽媽叔叔阿姨還有耕地的老牛,你也早慧。
莊重三歲的時候,就已經懂了很多事情,不過這個時候還沒有幼兒園,他只能等到更大的時候去上學。
爸爸每天在郵局忙碌,媽媽又在紡織廠里工作,兩人都很忙,不過好在莊重很乖很懂事,他們也比較放心莊重每天一個人在家里。
因為性子偏孤僻,加上鎮子上沒什么同齡人,莊重童年幾乎沒有玩伴,而爸爸也很少回家陪伴他,莊重最開心的日子,就是父親每次升官,就會帶莊重去外面吃飯,大家似乎都很尊重父親,只有這個時候,莊重才會被一堆不認識的叔叔阿姨包圍,大家都笑著摸他的頭,夸他聰明,夸他可愛。
但莊重不愛搭理這些人,他只是覺得桌子上的飯菜很好吃,他真正開心的,是能吃到平時在家吃不到的這些美味。
莊家老三的官似乎越做越大,家里經常能看到多出來很多新鮮的玩意。
最讓莊重感興趣的,還是廚房里那口鍋,他知道每天吃的東西都是從那里面出來的,可為什么每次媽媽做的飯菜就那么一般,外面的就那么好吃?
莊重搞不懂,偶爾也會問每天工作完疲倦異常的宋慧蘭,可宋慧蘭只是告訴他,去城里讀書,去城里讀書就可以學會更多的東西,也能吃到更多好吃的。
莊重很期待城里的學校。
可他已經等不到了,因為就在他快到念書年齡的時候,莊家老三在某一天夜里被抬了回來,滿頭是血,神志昏迷。
“爸爸?”
莊家老三沒有回答他,莊重拉著父親的手,坐在床邊輕輕的搖著。
莊家老三還算幸運,身體在慢慢的恢復,只是持續不斷的高燒,讓莊家老三連話都說不出完整的一句,已經斷絕的經濟來源,讓莊家的生活越來越差。
那段日子,莊重記得很清楚,每天夜里,找書苑 www.zhaoshuyuan.com 總有一群穿著灰色衣衫,胳膊戴著紅色布條的人沖進他家里,打砸,辱罵,白天就拖著媽媽出去,晚上再一身垃圾的被拖回來。
莊重沖上去撕咬這些穿著灰色衣衫的人,可總是被對方不耐煩的推到在地,罵他是什么養尊處優的小雜種。
那些狂熱的灰衣人,臉上總是寫滿了驕傲,就像是心里的信念得到了貫徹,一個個打砸起莊家的東西分外賣力,就仿佛這是一種崇高的事業。
莊家老三在床上病了整整一年,瘦的只剩皮包骨頭。
直到有一天,山溝溝里的莊家村村民來了,在一天夜里,走過漫長的山路,推著小牛車,幫宋慧蘭把丈夫抱上去,然后拉著莊重的手,連夜走到天亮,磨穿了鞋底,腳上長出了燎泡,終于又回到了莊家村。
莊重失去了讀書的機會,慢慢的,眼睛里也失去了光彩,看著宋慧蘭的背因為每天耕地越來越佝僂,莊重也撿起了家里的鋤頭。
剛開始總是困難的,村子里的同齡人都是幫家里干活的一把好手,莊重的身體卻孱弱的很,鋤頭揮舞不了幾下就開始喘氣,山里的飯菜比鎮上的更難吃,莊重的體重越來越輕,都快有莊家老三躺在床上那味兒了。
天無絕人之路,回到村子里沒一年,莊家老三的身體反而逐漸好轉,沒多久就可以下地走路了。
莊家老三重新有力氣抱起莊重的那天,莊重很高興,連難以下咽的飯菜都多吃了幾口。
可那些灰衣人,就像是瘋狗聞到了味,居然跨越十幾里的山路,追到了莊家村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