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是生命之源。
唐森歷經過最困難的日子,是有將近一個星期沒有喝過水,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撐過來的。有人說,一個星期不吃東西只喝水,人可以存活,但一個星期不喝水,人就會死亡,唐森卻活了下來。
這或許要感謝他自己的體液,從此他就發誓,以后他每天都要喝水,還要喝個飽。
把挖到的樹根先送回家,唐森又一次出門,平底鍋護心鏡、百年王八殼、摩托車頭盔、消防斧樣樣具備,腰間掛了5個軍用水壺,每個水壺都隔開一段距離,以免互相撞擊發出聲音。
這次他換了另一條馬路,馬路兩旁都是高大的樹木,樹葉遮天蔽日,走進去,明顯感覺到眼前一暗。
來這種地方,尤其要注意,因為沒有被陽光直射的陰暗之地,是喪尸喜歡待的地方。
所幸雖然樹葉遮住了大部分陽光,但卻依然有光柱透過縫隙直射而下,所以在白天,這條馬路應該是安全的。
唐森放緩腳步,盡可能地不踩到那些枯枝爛葉,避免發出聲音或滑倒,路兩邊的商店,無論門窗,沒有一扇是完整的,空洞洞的毫無人氣,寂靜得讓人心底發寒。
在一棵巨樹前停下,唐森抬頭觀望了一陣,這棵樹幾乎是整條馬路上最大的樹,上面的樹枝橫七豎八,猶如一把巨大的雨傘,像惡霸一樣,侵占了它附近別的樹木的空間。
就這里了。
確定目標,唐森把消防斧掛在肩上,這里有一個斧套,是他專門根據他的手臂長短以及肩膀的高度設計的,他可以在不到0.1秒的時間把斧子取下,光是這個動作,他就練習了一年多。
雙手雙腳并用,唐森抓著樹身的凸起,像攀巖一樣爬上去。雖然身上的負重不下百斤,主要是那個烏龜殼重,但對已經習慣的他來說,幾乎感覺不到重量。
在這個殘破的世界,如果沒有一點生存技能和面對危難時的勇氣以及時刻壯大自己的辛苦訓練,根本不可能存活下來。
唐森很清楚這一點,所以他只要不外出,就死命地操練自己,直到累得無法動彈為止,但一恢復體力,他就繼續自虐,如此反復循環,才讓他得以在這世界擁有那么一絲保命的資格。
小心翼翼地往上爬,在距離樹頂冠的一處分叉上,終于發現了一個樹窟,有碗口大小,似乎還很深,里面積滿了雨水。
唐森驚喜不已,他把浮在上面的幾片樹葉撇開,用手捧些嘗了嘗,雖然味道有些苦澀,但是淡水無疑。
沒想到找的第一棵樹就有了淡水,唐森在感慨好運之余,連忙取出早就準備好的一根塑料小水管,同時旋開其中一個水壺的蓋子。
他把水管的一頭放在樹窟里,另一頭先用嘴吸了下,然后插進水壺口,同時把水壺的位置壓低,使得它低于樹窟的高度。
做這些動作,他早就駕輕就熟了。隨著樹窟里的水不斷流進水壺里,很快就裝滿了一壺。
唐森堵住出水口,插進第二個水壺里。
很快,5個水壺就全裝滿了,而樹窟中還留有不少水,盡管那是最底下的水,看上去并不干凈,但他沒有浪費,用水管吸了一個飽。
滿足地收起水管,唐森準備下去了,今天的行動出乎意料的順利,除了那只意外出現的喪尸,一切都很完美。
手上抓著一個樹瘤,他正要下去,忽然頭頂上似乎有什么聲音傳來,盡管很微弱,但他聽到了,連忙身體一縮,把自己蜷縮在樹杈里。
怪異的聲音一開始聽不清楚,但漸漸地越來越清晰,因為它似乎距離這里越來越近。
“……往北八十公里,有一個人類聚居區,歡迎廣大的同胞們前去聚居區定居。”
“末世殘存的同胞們,往北八十公里,有一個聚居區,歡迎廣大的同胞們前去聚居區定居。”
“末世殘存的同胞們……”
聲音是從喇叭里發出來的,唐森對這種特殊的聲音非常了解,這令他欣喜若狂。
兩年多來,他還是第一次聽到人聲,不會錯的,那是只有人才能發出的聲音,咬文清晰,還是一個女音,就像末世前他打客服時聽到的那種端正好聽的聲音,幾乎可以從聲音中讓人想象說話的人一定是個清麗漂亮的女孩。
當然,從頭頂上方傳來的聲音不止他聽到了,原本在白天沉睡的喪尸們也聽到了,恐怖而凄厲的聲音響成一片,一群群喪尸如螞蟻一樣,從各種店鋪里鉆出來,聚集在街道上,等著開餐。
唐森往下偷偷看了一眼,馬上將自己縮成一團,他發現,整條馬路都被喪尸淹沒了。這個時候,他決不能被發現,否則會在短短幾秒內被撕成碎片。
他以龜殼墊在身下,縮著雙腿,雙手環抱住,一動不動。
有龜殼擋著,下面那群喪尸就算抬頭看,也不會發現他的存在。而且喪尸也沒有那么聰明,它們只要發現的不是活物,就不會因為好奇而爬到樹上看。
頭頂上的那個喇叭聲越來越大,幾乎震耳欲聾,樹下的喪尸們更瘋狂了,而唐森也終于看到了發出喇叭聲的東西。
那是一個熱氣球!
是的,就是熱氣球,透過樹葉的縫隙,他隱隱約約看到了一個巨大的熱氣球,紅黃藍三種顏色,非常鮮艷。
那里面,一定有人!
這一刻,唐森激動了,渾身顫抖,幾乎忍不住要沖天上的熱氣球大喊,但他不敢,先不說熱氣球上的人能不能聽到他的聲音,就算聽到了,也救不了他,因為瘋狂的喪尸們會頃刻間把他所在的這顆大樹淹沒,然后把他生吞活剝。
等到聲音漸漸遠去,直到再也聽不到了,唐森收起遺憾的心情,錯過了就錯過了,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但他卻得到了一條重要的信息,那就是在往北八十公里處,有一個人類聚居區,只要到了那里,他就能重回文明了。
一個人孤獨地生活了近三年的時間,這是非常可怕又寂寞的事情,要不是心底里一個信念在支撐著,他可能都已經瘋了。
三年前,世界巨變,地震、海嘯、火山噴發、天怒人怨,喪尸出籠,末世降臨,唐森當時剛上大一,與父母分隔兩地,一千八百多公里的路,兩年多來,他換了一個又一個地方,目的就是為了回到家鄉,找到自己的父母親人。
不過,因為地震海嘯,板塊與板塊之間的撞擊,城市幾乎全部被毀,而僥幸留下來的城市,也大多被喪尸占據。
沒有手機,沒有導航,他在這早已經大變樣的世界,根本找不到回去的路,而且,野外更加危險,或被海水淹沒,成了遠古海怪的天堂,或變成茂密叢林,里面各種變異生物橫行。
相對來說,城市里面是安全的,因為喪尸活動有一定的規律性,白天沉睡,晚上出獵,只要不發出聲音,不被看到,就不會有危險。當然,這需要強健靈活的體魄和精明謹慎的頭腦,有時候他甚至都懷疑,自己是怎么活過這1000多個寂寞又危險的日子的。
等到樹底下的喪尸又進了建筑物里,唐森確定過安全之后,這才小心翼翼地爬下樹來,回到了安全的家中。
他決定了,明天就出發前往那個人類聚居區,他受夠了一個人的日子,而且,抵達人類文明,說不定能打探到一些消息,比如有關于他的家鄉,盡管希望渺茫,但他必須去做,他要去與家人匯合!
第二天,唐森早早地起來了。
他先鍛煉了兩個小時,出了足夠的汗水之后,接著補充了食物和水分,穿戴整齊,趁著陽光剛剛升起不久,他準備出門趕路,要趁白天的時間,盡可能地走足夠遠的路。
他沒奢望一天就能走80公里,以他現在的體力,完全能輕松做到,但那不現實,光是要避開城市里橫行的喪尸,就要絞盡腦汁、費心費力。
他的計劃是,一天走1到5公里左右,甚至如果遭遇意外情況,可能還必須停留下來,所以他最壞的打算,在兩個月內走到那個人類聚居區就是成功。
摩托車頭盔、烏龜戰甲、平底鍋護心鏡、生命1號戰斧、水壺以及昨天挖的樹根,一身臃腫但還不算累贅,同時他換下了那條花里胡哨的秋褲,穿上了一直沒舍得穿的從某個名牌店里帶出來的牛仔褲,畢竟可能會遇到別的活人,辣眼睛的秋褲還是算了,同時牛仔褲的口袋里也可以裝一些能用得上的小玩意。
趁著艷陽高照,唐森開始趕路。
和以前出去找食物一樣,他都走得很小心,盡量不發出聲音,也從不去踩那些看不清的地面。
人類聚居區在這個城市以北的位置,唐森看了下,恰好是太陽升起的反方向,也就是在西方,這樣他就不用擔心迷失方向了。
當然,首先是要走出這個城市,近三年時間,他都生活在這里,原本就算對附近不說了如指掌,也能用駕輕就熟來形容,遺憾的是他的活動范圍始終有限,三年時間也才換過幾個地點。
所以他對這座城市,基本是處于陌生狀態,城市的北邊,更是他未曾踏足過的領域,這等于新開了一個地圖副本,而他將要成為探索先鋒中的一員。
不過周圍5公里是他熟悉的地域,就算閉起眼睛,他也能分清楚附近的道路,所以這起步的5公里,是相對安全和輕松的。
唐森準備這一天就走出他所熟知的范圍,然后慢慢探索,一直到走出這座充滿了死亡和恐怖的鋼鐵城市。
5公里,5000米的路程,唐森盡量避開那些危險的區域,在下午2、3點鐘的時候,終于來到了5公里范圍的邊緣地帶,再往前走,就是陌生和未知的世界。
他休息了一下,補充過食物和水,準備找地方安營扎寨了。
雖然距離太陽下山還有一段時間,但這時候趕路已經不現實了,首先要找個足以度過今晚恐怖之夜的安全地方,否則等天快要黑下來的時候找,那除非運氣足夠好,一下子就找到了,否則太陽一下山,就是喪尸狂歡的時間。
唐森不相信幸運,他一個人能在這一千多個日子里活下來,而且越活越滋潤,完全是他自己努力的結果。一開始,他也不是一個人,天降災難之時,他和一大群人一起逃亡,可身邊的活人每天都在減少,越來越少,直至只剩下了他一個。
安營扎寨的地點,最好是找個門窗沒有被破壞過的房子,首先,喪尸不懂得開門,它們都是直接暴力破門,所以門窗安好,代表著有很大的幾率里面沒有喪尸。
其次,門窗安好,也有助于躲藏,至少與外界的恐怖隔離開了。
原本樹上是最佳的藏身點,周圍也有不少大樹,但夜晚除了喪尸之外,還有別的可怕東西在活動,那些變異的生物,對于血肉的渴望完全不下于喪尸,甚至因為它們還保留有變異前的腦子,這一點比喪尸更加可怕。
唐森絕對不會把自己的身體暴露在野外,所以找一棟完好的房子,是當前之急。
他在附近搜尋了一圈,大約二三百米的樣子,沒有找到理想的房子,只能繼續朝前找。
背著一身龜殼的他,渾身已經汗流浹背了,不是累的,是熱的,但他必須承受這份酷熱,因為安全大于一切。
白天的喪尸盡管都躲在黑暗的地方沉睡,但也不代表它們不會出現,昨天去挖樹根時碰到的那一只喪尸就是明證。
又往前走了百來米,唐森終于發現了一個很符合他要求的房子,門窗俱全,除了斑駁的外墻在述說著它曾經遭受過的可怕襲擊之外,一切都很完美。
唐森走上前,試著用手推了推,房門紋絲不動。
他轉了轉門把手,同樣轉不動,里面被反鎖了,遇到這種情況并不意外,因為災難來臨時,很多人逃跑之前帶上家中的值錢東西離開,都會把門鎖上,以期望某一天災難過去,可以再回到這里。
這一點難不倒唐森,他從口袋里掏出一根細細小小的鐵絲,在尖端彎了一個小小的勾狀,又拿出另一根鐵絲,如法炮制,然后兩根鐵絲一起伸進了鑰匙孔里,幾乎不用幾秒鐘,就聽“啪嚓”一聲,里面反鎖的裝置被撬開了。
接著,唐森轉動門把手,很輕易地轉開了,推門而入。
明亮的陽光透進房子里,塵土飛揚,唐森拿手揮舞著,其實他知道這樣做沒有多大作用,只是下意識地要把在眼前飄飛的灰塵掃開。
很顯然,這里已經很久沒有人來過了。
盡管如此,唐森依舊手握消防斧,小心翼翼地走進去,這是他養成的習慣,在任何陌生的地方,安全第一。
穿過玄關,來到客廳,里面的景象讓他吃了一驚。
這里居然有人。
兩個人,一大一小,都趴在了地板上,全身干瘦發黑,早已經成了兩具干尸,張大的恐怖嘴巴似乎在咒罵著命運的不公。
唐森沒有去打擾這兩具可能是房子主人的干尸,其實不用多看就知道他們是餓死的,對末世的人們來說,或許餓死是一件值得慶幸的事,因為至少不用被更加可怕的喪尸給生吞活剝了。
他在房子里找了一遍,沒有發現有用的東西,能吃的東西都被吃光了,甚至連武器都沒有,廚房里的菜刀鍋鏟之類,一件不剩,全部被人帶走了。
末世里,趁手的鐵器無疑是最寶貴的,哪怕是一個指甲鉗,估計都不會有人放過。
當然,唐森不是來搜刮的,他只是想找個安全的地方休息。
客廳中的兩具干尸表明,這里很安全,沒有喪尸和變異生物,否則兩具干尸不可能還保持著這么完整。
有了安全的庇護所,唐森也輕松了下來,接下來,趁著有時間,他準備出去好好探索一下周邊的環境,以便明天能走的更順利一些。
把樹根和水壺之類暫時用不上的東西留下來,唐森全副武裝,把門關好,靜悄悄地出發了。
與他之前所生活的地方一樣,這里的白天除了風吹樹葉的聲音,幾乎完全聽不到別的聲音。
他行走在太陽直射的馬路中,兩旁是各種高樓大廈和商場店鋪,空洞洞的,一副破敗景象,讓人看了心底直發寒。
一步、兩步……就這么一邊走,一邊四處戒備觀望,差不多快要走到這條馬路的盡頭時,前面的十字路口,突然傳來了一個怪異的聲音:“嗚哇~~”
唐森心中一跳,馬上蹲到一輛殘舊的汽車后面,緊貼著車身,無論白天和黑夜,聽到什么生物發出的怪異聲,都絕對不能大意。
唐森不知道那是什么東西發出的聲音,但是某種動物發出的卻可以肯定,這無疑是恐怖的,因為聲音的主人很有可能就是可怕的變異生物,喪尸可不會發出這種聲音。
他不敢有什么動作,甚至連呼吸都放緩了。
“該死的,把它的嘴堵上,你不要命了嗎?”一個刻意壓低的嗓音傳來,更讓唐森心跳加速,有人?而且就在前面的十字路口不遠。
“它把繩子咬碎了,我有什么辦法?”另一個同樣壓低的聲音響起,他在抱怨那個罵他的人。
“把鋼條塞進它嘴里,再叫的話就捅死它。”最先發出聲音的那個人說,他的嗓音比較低沉,隱隱地帶著一股殘酷感。
“知道了。”另一個人應道,他的聲音比較尖細,像個女孩子,但從聲音中可以聽出來,是個男人無疑。
聲音到這里就結束了,只能隱約聽到一些輕微的腳步聲和什么東西的掙扎聲。
唐森縮在車后面,猶豫著是否出去打個招呼,畢竟有兩年多沒有見過一個活人了,第一次覺得別人的聲音是如此親切。
“長子,你說80公里外,真的有什么聚居區嗎?”這時,尖細的聲音又響了起來,唐森壓下了沖出去的沖動,想聽聽他們的說法。
“這種時候,誰會跟你開玩笑?”低沉的嗓音說,“別廢話了,我們要盡快離開這里,那東西說不定正在到處找我們。”
“那到底是什么怪物,皮毛那么厚,我一刀砍下去,明明砍中它的身體,它連根毛都不掉,變異的生物有那么可怕嗎?”尖細的聲音說道。
“誰知道那是什么鬼東西,總之別廢話,如果那東西追上來,我們就用它的崽威脅它,等離開這里,再用炸藥送它們一家團聚。”低沉的嗓音說。
還真夠狠的!
唐森聽得暗暗點頭,在末世中,就要狠,不但對自己狠,對別的東西更要狠,因為只有這樣,才能生存下去。
不過他對他們嘴里說的怪物倒非常好奇,他此前雖然碰到過變異生物,但基本都是小型的,而且皮毛絕對不像他們說的那么厚,他一斧子下去,還是可以輕易地把它們開膛破肚。
“嗚哇——”
好奇間,唐森只覺頭頂上一暗,一個什么東西迅如閃電地從他上方一躍而過,沖向了兩個聲音傳來的方向。
“啊——”
“啊——”
“嗚哇——”
兩聲人類的慘叫,一聲變異生物的怒吼,接著此起彼伏的凄厲怪叫主宰了這一片區域,無數喪尸從大廈、樓房以及各種建筑物中沖出來,開餐的時間到了。
唐森早在聽到慘叫聲時的第一時間就爬進了一輛大卡的車身下,加上兩旁長有密密麻麻的雜草,足以成為他臨時的庇護所。
無數的喪尸從他身邊路過,令他頭皮發麻心底發寒,他知道,它們全都是沖著慘叫聲和怪異聲而去的。
那兩個人,還有那不知名的怪物,最后都會淪為喪尸的腹中餐,因為無論多么強大的變異生物,面對成群結隊的喪尸潮,下場和人類不會有任何區別。
唐森這一躲就是近一個小時,等到外面的世界徹底安靜下來,再也聽不到任何的雜音,他才敢從車底下爬出來。
小心翼翼,盡量不發出一點聲音。
抬眼看去,整條馬路上,安靜得詭異,不見一只活動的喪尸,頭頂上的陽光雖然已經不像中午時那么猛烈,但依然懸掛在西邊的天空,喪尸們估計又回到陰暗的地方休息去了。
唐森猶豫了一下,還是朝著十字路口走去,人雖然死了,但東西會留下來,他要冒險去看看,那兩個人,有沒有留下一些有用的東西。
躲躲藏藏地接近十字路口,又觀望了一陣,確定沒有什么異常之后,唐森手握消防斧,走到了喪尸開餐的地點。
現場只留下了三大灘血跡,兩個人形,一個像是某種大型貓科動物的獸型,骨頭、內臟、皮毛什么都沒有留下,要不是地上的血液已經干涸了,估計喪尸都會舔得干干凈凈。
還好,喪尸對于沒有血肉的東西不敢興趣。
看到血跡旁邊不遠留下來的一根其中一端磨得尖銳的鐵棍,以及一把斷了半截的菜刀,還有一個破破爛爛的背包,唐森眼睛一亮。
這都是好東西。
他先撿起那個破爛的背包,打開一看,更讓他驚喜連連,里面居然有好幾包泡面,還是完好無損的,除此之外,還有幾瓶未開封的礦泉水。
看到這些,他激動得都差點吼出來,但他克制了,他可不想步了這個背包前任主人的后塵。
這次的冒險,實在太值得了!
遺憾的是,他沒有來得及跟那兩個倒霉鬼交流,也不清楚,他們是從城市里的哪個區域來的,但從兩人的對話中知道,他們和他一樣,可能都是聽到了那個熱氣球的廣播,準備前往80公里的那個人類聚居區。
至于他們隨行的背包里居然帶著世界破碎前的食物,這一點唐森簡直無法想象,已經三年之久了,這些東西是怎么保存下來的,他們又是如何忍住誘惑不去吃它們的,最后還便宜了他。
暗自慶幸的同時,唐森不敢久留,撿起地上的鐵棍,半截菜刀他沒要,因為他有更合適的消防斧,離開了這片喪尸剛剛開過餐的區域。
原路返回的時候,他依舊小心翼翼,不疾不徐,無驚無險地回到了那棟門窗俱全的房子。
門前有他布下的隱秘手法,如果有人或者什么東西進入過房子的話,就會觸動那些微不可查的布置,他看了一下,沒有被動過,這說明他離開之后,就再也沒有人或物來過這里。
安全。
他心里說了一句,準備上前推開門,不料身后一絲細微的聲音傳來,像是什么東西劃破了空氣,朝他的背后疾速襲來。
唐森的警覺以及常年在死亡線上掙扎的經驗幫助了他,關鍵時刻,他往旁邊就地一滾,靈活得不像一個背著巨大烏龜殼的臃腫的人,躲開了身后的東西。
那東西卻去勢不減,猛地一下撞擊在門上,發出“啪”的一聲細響。
唐森嚇出了一身冷汗,還好這個聲音并不大,不足以引發喪尸的暴動。
他警惕地看去,發現撞門而落的東西是一只小小的動物,跟剛出生的小貓咪很像,渾身淡黃色的絨毛,毛茸茸的一團,只有拳頭大小,可能剛剛撞得太猛了,以至于昏了過去。
翻白的肚皮上,一收一縮,緊閉的眼睛,猶如熟睡了過去,更奇特的是,它兩只前爪的肋下居然各有一層淡淡的薄膜,將前爪和后肢連在一起,像多了一層羽翼,如果不仔細看的話,甚至都發現不了。
這顯然是一只變異生物。
不過這么干凈這么可愛的變異生物,唐森卻是第一次見,此前遇到的變異生物,從外表上看去都非常猙獰和骯臟,簡直與常年待在下水道里的老鼠沒有什么兩樣。
但就算再可愛,對唐森來說,也不過是一頓飯的事。
晚餐可以加餐了。
他欣喜地撿起地上的小絨貓,肉是少了點,但對已經有半年以上沒吃過肉的他來說,無疑是一個大快朵頤的機會。
別人是守株待兔,而他是守門待貓。
變異生物雖然經過變異,但依然是生物,只是變得更加強大而已,不像喪尸那樣,已經不屬于生物的范疇了。
所以變異生物身上的肉是可以食用的,但前提是要煮熟,必須熟透了,這是常識。
只不過普通人類無法捕捉到變異生物,反而會被世界破碎前的那些人畜無害的動物所狩獵,這也算因果循環了。
唐森把小絨貓帶進房子里,把門鎖死,然后堆上各種雜亂的障礙物,弄好一切之后,他拎著小絨貓來到廚房,一手握著消防斧,準備給它開膛破肚。
消防斧的斧刃已經快要劃到小絨貓的肚子了,在這關鍵時刻,感覺手中微微一顫,小絨貓睜開了眼睛,一見到他,立即劇烈地掙扎起來。
不過唐森的力量在這兩年間經過無數次生與死的磨煉,早已經達到了人類的極限,別說是只剛出生不久的變異生物,哪怕是它的成年父母,被他按住,也別想輕易脫身。
“嗚哇~~”或許是感受到了死亡的降臨,小絨貓冰藍色的眼眸里滿是恐懼和絕望,它虛弱地哀叫著,似乎在祈求他,又或者是在呼喊父母的救援。
唐森的斧刃已經接觸到了它的肚腹,卻忽地一下停頓了,熟悉的怪異叫聲,讓他一瞬間明白過來,手中的這只小絨貓,正是那兩個被喪尸潮吞得干干凈凈的倒霉鬼所抓到的變異生物,而另一大灘血跡,無疑就是它的父母之一。
之前他還在奇怪,現場好像少了一些什么,按理說,應該還有一只小的變異生物,不過當時想,也許是因為太小,被喪尸給整個吞下了,沒想到,它竟然能從喪尸潮中逃出來,或許也是因為它太小的關系,喪尸們根本顧及不上。
猶豫了一下,唐森松開了手,消防斧也收了起來。沒錯,在末世求生,仁慈和柔軟是不可取的,但他從這只小絨貓身上看到了自己,正如當初他一個人逃生那樣,是多么無助多么悲戚,多么希望父母就在身邊。
眼前的這只小絨貓,就像當初的自己。
吃了它,最多是嘗嘗肉味,別說飽腹了,塞牙縫估計都不夠,現在他又不是沒吃的,放了它吧。
他心里給自己找了個借口,轉身離開了廚房。
灶臺上的小絨貓獲得了自由,卻似乎有些被嚇傻了,一動不敢動。
等到那個對它來說是龐然大物的唐森徹底看不到身影了,它才從灶臺上踉蹌地站起,目光幽幽地盯著廚房外面。
客廳里,兩具干尸仍舊趴在那里,在無言地述說著末世的殘酷。
唐森始終沒有去移動它們,就當它們不存在。一個人,兩具干尸,加上陰暗的環境,這樣的場景,或許只有末世前恐怖的電影里才有。
但在末世,比這更恐怖十倍的畫面也是尋常。
唐森準備泡個面,犒勞犒勞自己,兩年多緊繃的神經,在這一刻似乎又回到了學校宿舍里的時光,上完晚自習,泡一碗泡面,那是多么愜意的事情。
生火他用的是打火石,一種鎂合金棒,這東西跟了他兩年多,從原先的半尺多長,變成了現在只有手指頭大小,但依然好用。
其實在最近的幾個月時間,他已經很少用了。首先,是他的眼睛已經習慣了黑暗,哪怕在伸手不見五指的地方,他也能隱約看清大致的環境,不需要光源。
其次,他要把這根打火棒留在關鍵的時候用,所以平時就盡量不用它。
但泡面需要熱水,而熱水需要火燒。
作為燃料的木柴,直接把客廳里的茶幾拆了,引火物就是地毯。
不多久,客廳里升起了一堆紅色的火焰,唐森從在廚房里找出一個完好的瓷碗,裝上之前從樹窟里取回來的水,開始燒水。
水開后,把早已開封的泡面小心翼翼地放進去,剩下的碎屑他直接倒進了嘴里,咀嚼著,雖然早已經失去了那種爽脆感,可久違的味道,仍讓唐森幸福得幾乎淚流滿面。
太好吃了!
他幸福滿滿地等著熱水把面泡開,可根本等不及,還沒徹底泡開,他就迫不及待地用從廚房里找出的筷子開始挑著吃了。
用熱水泡的面非常香,調料的味道更讓他差點把舌頭都吞進肚子里去,要知道,他已經有兩年多沒有吃過這種鹽和味精的味道了。
人間美味,人間美味!
“嗚哇~~”一聲小小的怪叫將唐森的注意力吸引了過去。
廚房門口,探出一個小小的腦袋來,毛茸茸的,是那只小絨貓,冰藍色的眼眸在陰暗的環境之中尤其明顯。
見他看過來,它似乎嚇了一跳,把腦袋縮了回去。
唐森繼續吃面,可沒過多久,那只小絨貓又探出了半邊腦袋來,只是這次沒有再縮回去,用那雙冰藍色的眼眸幽幽地看著他。
有點可憐,有點哀求,又似乎帶著某種難以言喻的色彩。
唐森看得心中一動,隨手找來一個干凈的破木片,從碗里夾了些泡面出來,然后提著破木片走過去。
小絨貓嚇了一跳,連忙縮回廚房里。
唐森把破木片擺在廚房門口,轉身繼續回去享用自己的大餐。
小絨貓的腦袋又探了出來,見到門邊的破木片上的泡面,先是聞了聞,接著伸出一只爪子,抓著破木片,嗖一下劃拉進了廚房里。
唐森假裝沒看到,他開始喝湯了,面湯非常鮮美,讓他愛不釋手。
廚房里,響起了細微的動靜聲,那是小絨貓在吃面,原本正常的貓是不能碰帶有油鹽味精之類的東西,那對身體有害,不過經過變異的生物,連喪尸的肉都能吃下去,想必末世前的調料對它不起作用。
滿足地喝完了面湯,連里面的殘渣都舔得一干二凈,唐森躺在沙發上,沒有比這更舒服的了。
廚房里的動靜消失了,估計小絨貓已經把面吃完了,沒過多久,它又探出了半邊腦袋來,見他躺在沙發上,它的膽子似乎大了一點,又探出了半個身軀來。
“過來。”唐森朝它一招手,想逗弄它一下,誰知小絨貓卻很警惕,害怕地一縮腦袋,轉回了廚房里。
這小白眼狼!
唐森暗罵一句,但也沒真的放在心上,閉上眼睛,準備好好休息,明天還要繼續趕路。
……
喧鬧的一夜過去,又是一天新的開始。
透過被層層木板封死的窗戶縫隙,唐森看到了外面的天氣,今天沒有太陽,雨水在淅淅瀝瀝地下著,天空陰沉得有些可怕。
原本這是最好的取水時間,但唐森并不打算出去取水,他已經有了幾壺從樹洞掏出來的水和幾瓶礦泉水,足夠支撐一段時間,何況,他也沒有盛水的容器。
雨天出門比較危險,因為沒有太陽,對喪尸來說,這不是它們討厭的天氣,所以在白天的時候,喪尸偶爾也會出門,一不小心遇到,也是個麻煩。
保險起見,唐森今天不準備趕路,但他可以出門探索一下前方的道路,以便等天氣晴了之后,能更順利地趕路。
穿戴整齊,唐森準備出門了。
陰暗的廚房里,那只小絨貓還在,能看到它一雙冰藍色的眼眸,幽幽地放著光。
“我出去的這段時間,你老實一點,乖乖待在家里,別偷偷溜出去,否則被當了餐前點心,可不要怪我。”唐森很久沒有跟人或物對過話了,他經常都是自言自語,難得有一個可以傾聽的對象,哪怕對方聽不懂,他也覺得很有趣。
當然,他說的是實話,如果小絨貓出去被喪尸或者別的變異生物吃了,那他會遺憾一下,但絕不會為了它去報仇。
從房子里出來,唐森把門關好,又在附近布置了一些暗手,這才小心翼翼地離開。
雨下得并不大,整條馬路一目了然,空蕩蕩的沒有一絲人氣,哪怕是喪尸,也沒有看到一只。
唐森卻不敢有任何大意,雨天遇到喪尸的概率比晴天遇到喪尸的概率更高,這是他兩年多來的經驗之談。
喪尸不懼陽光,卻討厭陽光的存在,所以晴天的時候,一般都縮在陰暗的建筑物里休息。
雨天則不同,雖然喪尸不喜白天出沒,但雨天沒有它們討厭的陽光,如果待在建筑物里無聊的話,也有一些喪尸喜歡到處“竄門”,這是不確定的概率事件,如果運氣不好,那就只能和它或它們來個親密的“約會”了。
唐森可不喜歡這種驚喜,但為了趕路,他必須這么做。
背著碩大的龜殼,讓他瘦削的身材從后面看上去有些龐大,卻不會對他的行動造成任何阻礙,他早已經習慣了身后背著這身盔甲了。
一個人行走在馬路上,他都是先觀察過后,確定沒有異動,才往前走,這樣遮遮掩掩地,一直來到了昨天的那個十字路口。
地上的三大灘血跡幾乎消失了,是雨水把它們都沖刷走了,只有半截菜刀還在。
雖然今天沒有太陽,但他早已經記住了北邊的方向,所以不需要太陽來確定目標,沿著確定好的方向,一直走下去。
小心又謹慎,這是他的生存之道,任何一點粗心大意,都有可能引來滅頂之災。
走著,走著,也許已經離開那棟作為臨時庇護所的房子有兩三公里之遠,唐森停了下來,他認為足夠了。
接下來,應該在附近找個庇護所了,作為他的下一個容身之處。
門窗俱全的房子是首選目標——不,應該說是必選目標,這是安全的最大保障,絕對不容一絲馬虎。
唐森在附近搜索起來,運氣居然出人意料的好,很快就讓他找到了一棟門窗俱全的房子。
他走上前,準備察看一下,以確認安全,剛走近門口,一絲不安感猛地從心底里升起,常年在生與死的邊緣徘徊,使他對于這種直覺極其信任,很多次都是這種不安的感覺救了他。
回去!
他直接閃身暴退,恰在這時,“砰”一聲巨響,一個人影從被撞破的大門里沖出來,破爛的衣服,青灰色的皮膚,怒突的死魚眼,張大并且咆哮的嘴巴里,滴著暗紫色的液體……
該死!是喪尸。
唐森暗罵一句,轉身奪路而逃,雖然一具喪尸他轉瞬之間就能解決,但剛剛喪尸撞門發出的巨響,足以引來更多的喪尸,他絕對不想被一群喪尸潮所淹沒。
“嗷——”
已經來不及了,兩旁的建筑物里,已經有喪尸出現,不是一只兩只,而是成群結隊地出沒,十幾只、幾十只、上百只……
唐森心跳加速,腳下卻不慢,看準一個目標,朝著前方狂奔。
無數的喪尸向他圍過來,嗷嗷大叫,它們渴望血肉,尤其是新鮮的血肉,那會刺激它們的食欲,令它們的行動更加迅速。
一頭喪尸出現在了唐森的前路上,并且嗷嗷叫著撲過來,唐森不退反進,握緊手中的消防斧,手起刀落之間,一顆青灰色的猙獰頭顱落地。
這甚至都沒有阻止到他0.1秒鐘的時間,他繼續向前狂奔。
前方左右又出現了好幾頭喪尸,唐森目光堅毅,左手持棍,是那根昨天撿到的棍子,一頭磨得非常尖利,右手握斧,雙手齊動,意圖把他當大餐的幾頭喪尸又變成了無頭或者碎頭的尸體。
場面十分殘暴,唐森卻沒有半點不適,為了逃命,他能做得比這更狂暴十倍。
前面和周圍堵截過來的喪尸越來越多了,但唐森卻依舊冷靜,棍子、斧子和雙腳,加上背后的堅硬龜殼,都成為了他的武器,無所不用其極,硬是被他殺出了一條血路,終于趕在喪尸潮合圍之前,一把爬上了一棵枝干粗直的大樹。
但這并不保險,他不敢多做停留,棍尖和斧刃插進樹身里,就像多了一雙鐵爪,牢牢地抓住了樹身,繼續往上爬。
無數的喪尸沖到了樹下,朝著樹上的他嗷嗷大叫,手腳并用地往上爬,潮水一樣的喪尸,甚至都不需要爬上來,因為多得足以用疊羅漢的方式追到他。
不過唐森早知道樹上不安全,他的目標當然不是這棵樹,而是這棵樹貼著的大樓,足有二十層高的大樓,無路可逃之下,他要試驗一下他曾經冒出的那個瘋狂的想法,以他這兩年多來磨煉的魔鬼之身,加上有尖銳的棍子和斧子在手,應該會成功才對。
“砰!”一聲巨響,看著從十幾二十米的高空墜落下去的烏龜殼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唐森心里一痛,這可是跟了他兩年多的盔甲,今天就這么沒了。
他不得不這么做,對平常的他來說,龜殼的份量不是問題,但他現在要爬的是一棟大樓,完全九十度的墻壁,龜殼就成了累贅,所以,只能忍痛犧牲了。
胸前的平底鍋護心鏡也扔掉了,他必須把身體緊貼在墻壁上,護心鏡也是多余的。
踩著一根粗壯的樹干,唐森將身體貼在大樓的墻壁上,現在,他要開始那個瘋狂的逃命計劃了。
他把左手的棍子交換到右手上,右手是他的慣用手,更能使上力氣和靈活,這有助于他的行動。
“嚓!”一聲聽上去有些刺耳但足夠狂野的聲音,唐森把右手棍子的尖端插進了墻壁里,不深不淺,他試了一下,雙腿懸空,插進的深度,足以承受他整個人的重量。
接下來,他用左手的消防斧,一斧子橫砍在墻壁上,碎石翻飛,劈出了一道可以塞進去四根手指的裂縫。
他又試了下,手指攀著裂縫,同樣能承受他的重量。
唐森信心大增,接下來,他只需要利用這種方法,爬到大樓的天臺上,就可以擺脫腳下越逼越近的喪尸了。
無數的喪尸隨著疊羅漢的高度,距離他已經不算多遠了。
唐森開始付諸行動,高高地舉起右手,一棍子插進了墻壁里,先旋轉了下,以便等下拔出來方便,接著利用斧子砍出了一道高度更高的裂縫,雙手用力,脫離了樹干。
牙齒咬著斧柄,左手攀著裂縫,右手拔出鐵棍,高高舉起,插進墻壁里,旋轉下。再用右手作為支撐點,拿下斧子砍一道裂縫,交換左手支撐,右手繼續行動……
這一幕,在末世前,絕對沒有人能做到,光是用鐵棍插進堅硬的墻壁里,就會讓人望而卻步。
但唐森不同,在末世里求存,他經歷過諸多的苦難,很清楚不把自己的身體磨煉得超越人類的極限,一個人根本無法在這樣的世界里生存。
今天,他打磨得如魔鬼般的身體,終于派上了用場。
隨著“嚓”“嚓”以及“鏗”“鏗”的聲音不絕于耳,唐森的動作也越來越熟練,攀爬的速度也更快了,他沒有去看腳下的喪尸一眼,他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爬上這棟大樓的頂層。
20多樓,六七十米的高度,哪怕是喪尸潮,疊羅漢也疊不了這么高。
爬到一半的時候,唐森的額頭已經出現了汗水,但堅忍不拔的毅力,讓他手上的動作絲毫不見緩慢,甚至穩得就像才剛剛開始。
還剩下三分之一的距離時,唐森的手已經開始顫抖了,額頭汗如雨下,但他目光仍堅毅如初。
十米、八米、六米……他沒有放棄,每往上攀爬一米,都要用上他全身的力氣,胸腔里像被火燒一樣,可他想活命!
活命,就是最大的夢想,沒有人能阻止他!上天也不行!
一瞬間,就像渾身又充滿了力量,唐森的手不抖了,牙齒也不打顫了,一如最開始時的堅強有力。
他一把攀住了天臺的邊緣,手上一用力,整個人翻到了天臺上。
“呼——”終于結束了。
唐森喘著粗氣,躺在地上,一動不動。
頭頂上的天空,淅淅瀝瀝的小雨不知道什么時候停了,隱約可見烏云背后,那一抹璀璨明亮的光華。
太陽要出來了。
他累壞了,不想動彈,靜靜地躺著,胸腔不斷鼓起和落下,直至漸漸趨于平靜。
忽然,他一翻身,把臉埋在天臺的水泥地上,用舌頭舔著地上的雨水,一滴、兩滴、無數滴……感覺像火燒的胸腔受到雨水的滋潤,不再那么難受了,他才停了下來。
從地上坐起,他的體力已經恢復了一小半,把頭探出天臺外面,樓下的喪尸潮,已經散開了,緩慢地走回了陰暗的建筑物里面。
相信不用多久,馬路上又會恢復先前的寧靜。
唐森開始考慮下去的方法,走大樓里面,顯然是不行的,那等于在冒險,你永遠不可能知道陰暗的大廈里面,到底有多少饑餓的喪尸在等著開餐。
從原路返回?
唐森也馬上否決了,之前那種經歷,他絕對不想再來一次,永遠永遠都不想。要不是被逼無奈,他也不可能用那種瘋狂的方法,稍一不小心,不用等喪尸把他四分五裂,他自己就先四分五裂變成肉餅了。
只能另想它途。
站起身來,唐森四處看了看,遠處一棟差不多高的大樓前那高高的塔吊讓他眼睛一亮,也許可以從那里下去。
雖然塔吊距離他有些遠,但大樓與大樓之間的距離,卻并非無法穿越。
唐森先是觀察了一下要到那座塔吊的大樓的行進路線,起碼要跳過好幾座大樓的天臺才行,這對他來說,起碼比原路返回要簡單一點。
又休息了一陣,等到體力恢復得差不多了,唐森開始付諸行動。
首先是與他所在的這棟大樓最近的大樓,兩座樓之間的距離不長,大約六七米的樣子,這難不倒唐森,甚至都不需要刻意去做動作,往后退了幾米,接著沖刺,一把跳了過去。
到了第二棟大樓的天臺,這棟大樓與選定的大樓距離就有些遠了,可能在十米左右,這是超遠的距離。
唐森不知道跳遠的世界紀錄是多少,但十米絕對是沒有的,不過他要試一下,因為他感覺自己能跳過,甚至很有把握。
這次退后的距離遠得多,唐森把斧子和棍子綁在背后,他的身上,永遠準備著一條用于應急的繩子,確定背后的斧子和棍子綁緊了,他開始沖刺。
“呼——”
他不知道自己的速度有多快,只知道一轉眼就來到了天臺的邊緣,并且踏著差一步就要踩空的水泥地,高高地飛了起來。
“砰——啪!”
他安全地落在了第三棟大樓上,僅僅是感覺腳底有些發麻,很快就恢復了。以他現在的這具身體,如果是在末世前,足以震驚整個世界,打破多項運動記錄,可在末世里,不過是他生存的基礎而已。
一連跳過幾棟大樓,唐森終于來到了那棟有塔吊的大樓天臺上,塔吊顏色暗黃,很多地方的油漆都剝落了,猜想可能當時正在作業之中,然后災難爆發。
三年過去,它仍能屹立不倒,可見足夠堅固。
從這里下去,就要輕松得多,而且不需要擔心喪尸,因為這里是曝露在外面的。
沒有了龜殼和護心鏡,唐森下去也容易,通過塔吊垂在天臺上的平衡臂,手腳并用,先是爬到了轉臺上,接著通過高高的承座往下爬。
眼見距離地面只有十多米的時候,唐森忽然聽到了一絲動靜,他連忙一把縮起身體,警惕地盯著聲音發出的方向。
那是一棟門窗俱全的房子,房門先是被輕輕拉開了一道縫隙,過了足足好幾分鐘,門縫才被漸漸拉開,一個腦袋探了出來。
縮在承座上的唐森心跳加速,居然是人,一個大活人,兩年多來,他還是第一次看到和他一樣的大活人,要知道先前從熱氣球上以及十字路口那里也只是聽到聲音而不見其人,這次卻看到了活生生的同胞,由不得他不激動。